疫情放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?
1、法律主观:因疫情而放假,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,工资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;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,按该省的规定来计发生活费;如果员工已经上班的,则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工资。
2、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,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、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: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,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;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,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
3、劳动者既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,也未休假的,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: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;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,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%支付。
4、疫情期间休假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计算方式,比如说在家办公的可以不算休假,如果说没有在家办公,那么就可以算入年假,原则上来讲,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,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,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,比如月薪10000元,在家办公不得降薪。
5、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的话其实也属于带薪休假,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,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,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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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本篇文章《疫情企业放假吗(关于企业疫情放假的通知)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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